Ⅰ 我是在美容美发店上班,公司没有跟我们签劳动合同,工资还能要的到吗
可以要求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但是不按法律规定必须,给单位造回成损失,单位可以要答求你赔偿
你可以要求退回保证金,这个保证金本身就违法的
另外入职一个月不签合同,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没办法和单位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Ⅱ 美容美发店发型师自离了有工资吗
自离一般是没有工作的。
企业可以要求员工相应的补偿,企业必须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对员工的工资进行结算:应得工资和企业按照规定要求的补偿....每一项都需要计算清楚。
同时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并提前告知。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 1994〕48号),《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1998〕5号)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Ⅲ 美容美发店里面有哪些工作人员
美容,和美发不一样。美发店 是有洗发小工,店堂小工,理发师(分各等级),店长(有的店长等同于老板,有的则只是个打工的店长),等等。但各处完全不一样,城市不一样,地理位置不一样,店铺规模不一样,都会千差万别。
美容也是分美容师,店长,和小前台(助理),但是每个职位都会 做其他职位的 工作,都会互相轮换,没有明确界定。
Ⅳ 我开了一个美容美发的综合店、有20几个员工、可是员工之间的关系都是分派、不好管理、我该怎么去处理这
这种情况很正常,很多店都有这样的情况,但是不利于店铺的运营。其实这样的情况应该是店里有些员工存在么矛盾,管理者没有做好协调员工之间的关系造成的。改善这种情况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培训,如果自己处理个人建议先与员工沟通,一个一个沟通先做思想工作。找出平衡点后分化派别,可以组织一些聚会或者小游戏来增加员工与员工之间的互动,多让互相不喜欢的人一起完成一些任务。还有就是你店里的人才梯队不完善,适当的放权才能换来更多的企业活力
Ⅳ 美容美发店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可老板说不可以买社保等、是怎么回事啊!没有在劳动局备案的合同合法吗
美容美发店一般都是个体工商户,拿的营业执照都跟企业的营业执照不一样呢,不给版员工交社保是个默权认的潜规则,合理合法,全国统一,至于说开在一线城市的大型美容美发连锁,那么还是有几分交社保的可能性。
劳动法在执行上是弱法,工资欠着跑路的都不一定能拿到手呢,社保交还是不交你还是别想的太完美。
Ⅵ 在美容美发店上班没有社保也没有合同、劳动局会去罚款没有签合同已经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吗还是只是补齐
私人的是没有合同的。再说这种情况很普遍、很多劳动局没那个闲功夫去查的。除非有人想整你们老板。小企业、私人老板都是这样。
Ⅶ 嘉兴龙伊徐刚医生怎么样
医生怎么样
Ⅷ 我在美容院被忽悠买了保健品怎么办
如果很是觉得上当,心里不痛快,而且有精力和时间,不妨去折凳折凳,找消协也好,打官司也好,涂个心顺,就是找心里平衡。但是,如果没有精力和时间段话,那还是算了吧,东西已经买了,吃了恐怕也没有坏处,毕竟是打着保健品的旗号;心里不痛快没关系,你就当那些钱是给那些忽悠人、害人的大师买纸钱烧了,给心灵找个平衡。但是一定要吸取教训,再见到类似的所谓“讲座”“义诊”警惕性高一些,躲得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