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职工退休时如何区分女工人和女干部身份
在现管理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是否属于干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人事部门认定为干部的,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未认定为干部的,按工人对待,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
1,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二、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如果原来是工人的,转为干部工作岗位,应该填写工人转干表。甚至要参加上级统一的转干考试。
拓展资料:
现行的《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而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1999年劳动部颁发的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第一条中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到,对于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主要以身份进行区分,而身份确定主要以女职工退休前的档案记载为准。
此后,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文件中规定:“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该规定的出台,打破了原有的身份区分标准,转为判断女职工是否属于“管理或技术人员”。
结合此前的各项规定,多数地区目前判断女职工退休年龄的常规做法是,先看人事档案,档案中载明属于“干部”的女职工55岁退休。对于身份不符合“女干部”条件,但工作岗位属于管理或技术人员的女职工同样适用55岁退休,工作岗位则以末次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进行确定。
2. 3名女工人每天工作
一男比一女一天多完成:
1/2-17/36=1/36
一男一女一天完成:
(17/36+1/2)/(4+3)
=(35/36)/7
=5/36
一女一天完成:
(5/36-1/36)/2
=(4/36)/2
=1/18
一女要:
1/(1/18)=18天
3. 企业的女工人和女管理人员退休工资的区别
企业女工,和女管理人员,退休年龄是不一样的,女工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但是在计算退休金的办法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都是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计算,如果说有区别,那么就是女干部退休晚五年,缴费年限要长些,会比女工能多领取一些退休金,但是这个也不是绝对的,因为还涉及到缴费基数,如果女工的缴费基数较高,也可能会减少差距。
4. 工人100人,女人100人,党员100人;其中工人党员50人,女工人40,女党员30人,女工人党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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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什么是女工人
就是女性工人。
但也有可能会变成女干部。
也有可能会变成女厂长。
这有什么好交代的呢!
aqui te amo。
6. 女工人特别限定算不算劳动法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律(广义)分为如下几种,对外均具有法律作为,分种类只是为了区分内部效力的高低:
(1)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狭义,名称);
(2)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3)各部委、较大市等制定规章。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国务院出台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规定》共16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予以废止。2012年5月新华社受权全文发布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