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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皮肤病可以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1-03-27 14:18:55

1. 职业性皮炎可要求多少赔偿

九级伤残9月本工资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2 —8月统筹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9级3性伤残业补助金标准7—22月统筹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13月能帮忙给采纳谢谢

2. 如果有职业性皮肤病可否有赔偿

2013版关于职业性源皮肤病目录:
二、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接触性皮炎(调整名称)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白斑(新增)
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

关于赔偿,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职业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 洗涤剂皮肤病可以主张民事赔偿吗

先进行职业病鉴定吧,只有鉴定为职业病才能获得赔偿;赔偿数额要根据伤残版标准来定。权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 我有职业病是皮肤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职业性皮肤病有:(1)接触性质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病。(7)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质皮肤病。

若鉴定诊断出与工作期间有关引起的皮肤病是可以根据工伤条例申请赔偿的。

赔付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5. 职业病如何赔偿

已经得到工伤保险待遇,可再以侵权为由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是职业病赔偿。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因此,一般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只能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劳动者在共工作中患职业病的除外。劳动者因职业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如公司生产条件恶劣,且未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则劳动者还可以公司侵权为由要求公司进行民事赔偿,是否采取相关措施应由公司举证证明。

6. 请问在单位上班得了皮肤病干的潮湿得的单位能给赔偿吗

赔偿估计有难度,单位赔偿如果是职业病的话就可以

7. 询问在工厂得了职业性皮肤病,工厂应怎样赔偿

2013版关于职业性皮肤病目录:
二、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接触性皮炎(调整名内称)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容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白斑(新增)
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

关于赔偿,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职业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8. 职业病有赔偿吗

首先做职业病鉴定,之后可按工伤标准要求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9. 职业病赔偿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鉴定来确定赔偿具体的赔偿额。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9)职业皮肤病可以赔偿吗扩展阅读: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理念应当是: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强化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任茂东委员说,在保护劳动者权利方面,应当明确劳动者向相关部门报告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的权利、确立劳动关系仲裁一裁终局制、明确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等。要采取向职业病患者适度倾斜的制度,最大限度保护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修正案草案应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制度。职业病鉴定过程中,劳动者要提供相关职业卫生材料,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在,很多企业关闭破产、不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工人干了一年多甚至连一件工作服都没有,根本无法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导致当前职业病诊断难的主要问题。

参考资料:

《维护职业病患者权益须放在首位》-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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