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美容院充5000消费10000是啥概念
骗人的,总让你觉得占了便宜,充5000,显示有一万,但是不能退,把你绑定了
『贰』 我现在在一家美容院做美容很是郁闷,里面充了好几千块钱,可是里面的人很是惹我生气,怎么办
这个美容店有连锁店吧,可以去的啊。
你退了他们就工资少了,估计不好退,你是自愿冲的钱。
『叁』 美容院答应充值 一年后返还算是非法集资吗
不是,促销策略;非法集资是没有产品的,这个人家已经卖产品给你啦,只不过有反馈而已。
『肆』 在美容院充值多充了钱做什么划算是脸还是开背
开背好点 脸不可能做太多 开背可以全身都感觉舒适
『伍』 在美容院充卡消费一半,不想消费了真的没有办法退吗
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在美容院被强行消费,可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及时受理登记后,确认属于治安案件的可依法调查,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6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陆』 下半年怎么让美容院顾客消耗充值的钱呢
设计一个利益驱动,保证客户到店消费频次,每月到店4次以上 送什么,每季度到店12次送什么,全年到店48次送全勤奖…… 开店多交流
『柒』 顾客在美容院充钱怕我们跑了 怎么回答
姐,我们开店需要在工商局备案的,我还有那么多固定顾客,你看那个王姐在我们这里做了两年 都是开年卡的(这里可以举例)不会为了你这一份砸了我们招牌的。
『捌』 在美容院被忽悠冲了1000块钱,有方法要回来么,急急急
你好,你有权索赔!如果商家不肯赔付,你可以去当地的消协、和工商局投诉。如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好评。
『玖』 美容院怎么退费
美容院消费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或者是服务的失误问题是很难要求美回容院退费的。美容院答对于消费者提出的退费,一般的处理都是兑换成产品消费,如果产品未拆封,可以考虑退费。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拾』 在美容院交了钱可以退回吗
如果美容院没有违约的情形,属于您违约,和对方协商解决,主张减少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