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美容美發場所衛生規范中對美容美發的操作有何規定
1、遵守《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美容美發場所衛生規范》、《理發店、美容店衛生標准》等法律法規和衛生規范標準的有關規定,規范美容美發店經營行為,不符合衛生規范要求的,將立即整改到位;
2、建立健全的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設有衛生組織機構,並配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
3、從業人員經體檢培訓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
4、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整潔;
5、理發、美容公共用具(理發刀具、胡刷、頭梳、毛巾、圍巾、修手工具、眉鉗、美容盆等)消毒設施和制度落實到位,能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美發場所配備的毛巾與座位比大於3:1,美發用品用具所配備的數量能滿足清洗消毒周轉的要求;
6、理發、染(燙)發分區設置,染(燙)發區分別設置排氣通風設施,且運轉正常;
7、備有供患頭癬等皮膚病傳染病顧客專用的理發工具。
美容美發衛生管理制度 美容美發、場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其場所衛生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場所衛生管理負全面責任。場所內可設置衛生管理人員,負責人員和場所衛生管理的具體工作。
1、每天營業之前,必須打掃、清潔地面、桌椅、門窗、牆角及工作台的灰塵和蜘蛛網,物品擺放整齊、到位,場所內環境干凈、整潔、舒適、明亮。
2、每天營業之中,工作場所及所有的工具應保持清潔衛生,物品使用後及時歸位,地面、桌椅及工作台上有多餘的物品隨時清理。
3、每天營業之後,必須對地面、工作台進行打掃、清潔、消毒,去除灰塵、污物,及時處理廢棄物。同時,用品用具進行分類清潔、消毒。
4、美容美發、場所的通風設施應完備,空氣流向合理,保持室內、衛生間、地板無異味。
5、場所內應配有數量充足的毛巾(面巾)等公共用品用具,其配備的數量應當滿足消毒周轉的要求。
6、從業人員上崗前應當取得「健康合格證明」。每年年審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從業人員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疾病者,治癒之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7、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勤剪發、勤修甲、勤洗澡、勤換衣。工作時應著專用工作服裝,著裝保持整潔。
8、從業人員不宜在工作區域內食、宿,不宜在工作場所擺放私人物品。
B.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1、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2、空氣、微小氣候(版濕度、溫度、風速)權、水質、採光、照明、雜訊的檢測情況;3、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4、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5、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6、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7、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8、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9、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詳情網路搜索《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全文,希望對你有幫助。
C.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條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雜訊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有專人管理,分類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3)美容美發場所衛生管理檔案目錄擴展閱讀:
新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新增的內容:
一是公共場所單位進行分類管理,合理調配監督力量和監督頻次;
二是增加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監管內容;
三是明確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第一責任人的內容;
四是將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建立衛生檔案的要求,從過去的制度層面的要求,提升到法律義務的層面來要求,並對衛生檔案的具體內容作了要求;
五是要求對公共場所加強監督抽檢,並將抽檢結果向社會公布;
六是對開展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等業務技術服務機構的公正性及資質提出了要求;
七是增加了公共場所室內裝飾裝修期間不能營業的法律規定,進行全部裝飾裝修的,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營業的非裝飾裝修區域室內空氣質量合格;
八是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應將衛生信譽度等級在公共場所的重要位置向消費者公示,讓消費者明白消費。
D. 美容美發衛生管理制度
美容美發業衛生管理制度
1、申領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亮證經營,按時復核。專
2、理發、屬美容分區設置,染、燙發區有排風設施;
保持內部環境整潔,室內無積塵,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3、建立衛生管理網路和衛生管理檔案,有衛生負責人。
4、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考核,持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上崗,證件集中保管。
5、配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設施,保持正常使用,理發美容工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分類存放。
6、地面碎發做到及時清掃,工作檯面和理發工具表面無碎發殘留。
7、理發人員操作時穿清潔干凈工作服,清面時戴口罩。美容人員在美容前雙手進行清洗消毒,工作時要戴口罩。
8、理發用大小圍布經常清洗更換保持整潔,臉巾清潔,每客用後清洗消毒。
9、對患有頭癬、皮膚病的顧客要配備專用的理發工具,並有明顯標志,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
10、美容用唇膏、唇筆等做到一次性使用,不做創傷性美容。供顧客使用的化妝品符合《化妝品衛生標准》。
E. 美容美發行業衛生管理制度
1、美容美發場所各類證照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所醒目處,隨時接受顧客及衛生執法人員的監督。
3、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及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
4、保證客用化妝品和消毒用品的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同批次衛生檢查評估報告及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真實完備。
5、每年按規定時限對衛生許可證及從業人員的健康證進行審核、更換。
(5)美容美發場所衛生管理檔案目錄擴展閱讀
第一條 依據
為加強美容美發場所衛生管理,規范經營行為,防止傳染病傳播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從事經營服務的美容美發場所,但不包括開展醫療美容項目的場所和無固定服務場所的流動攤點。
第二章 場所衛生要求
第四條 選址
美容美發場所宜選擇在環境潔凈,具備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區域,場所周圍25米范圍內應無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
第五條 場所設置與布局
(一)美容美發場所應當設置在室內,並有良好的通風和採光。美容場所經營面積應不小於30平方米,美發場所經營面積應不小於10平方米。
(二)美容美發場所的地面、牆面、天花板應當使用無毒、無異味、防水、不易積垢的材料鋪設,並且平整、無裂縫、易於清掃;
(三)兼有美容和美發服務的場所,美容、美發操作區域應當分隔設置。經營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發場所,應當設有單獨的染發、燙發間;經營面積小於50平方米的美發場所,應當設有燙、染工作間(區),燙、染工作間(區)應有機械通風設施。
(四)美容美發場所應當設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設施,美容場所和經營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發場所,應當設立單獨的清洗消毒間,專間專用;50平方米以下的美發場所應當設置消毒設備。
(五)美容美發場所應當設置從業人員更衣間或更衣櫃,根據需要設置顧客更衣間或更衣櫃。美發場所應當設置流水式洗發設施,且洗發設施和座位比不小於1:5。
第六條 設施要求
(一)給排水設施
美容美發場所應有完備的給排水設施(含熱水供應設施),排水設施具有防止逆流、病媒生物侵入和臭味產生的裝置,並設有毛發過濾裝置;給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要求。
(二)清洗消毒間
1、面積應不小於3平方米,有給排水設施,通風和採光良好,地面、牆壁防透水,易於清掃。牆裙用瓷磚等防水材料貼面,高度不低於1.5米。配備操作台、清洗、消毒、保潔和空氣消毒設施。
2、清洗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防透水材料製成,易於清潔,容量滿足清洗需要。
3、消毒保潔設施應為密閉結構,容積滿足用品用具消毒和保潔貯存要求,並易於清潔。
4、以紫外線燈作為空氣消毒裝置的,紫外線波長應為200~275納米,按房間面積每10平方米設置30瓦紫外線燈一支,懸掛於室內正中,距離地面2~2.5米,照射強度大於70微瓦。
5、清洗、消毒和保潔設施應當有明顯標識。
F.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目錄應當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1、衛生來管理部門、人員設源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2、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雜訊的檢測情況;3、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4、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5、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6、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7、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8、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9、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