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屑病能不能享受國家補貼低保
你好,銀屑病沒有低保補貼,可以走醫保農保報銷。病情達到住院標准,正規皮膚醫院治療可以報銷百分六七十以上的。
B. 患了嚴重皮膚病,無法外出打工,可以申領低保嗎
C. 因為皮膚病不能去上班的能申請低保嗎
不能啊,朋友,,低保是指沒有勞動能力的人,你的皮膚病不影響你勞動能力啊
D. 為啥低保戶建檔立卡沒病沒災孫子開豪車扶貧濟困低保待遇,得病頑固皮膚病,就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呢
一、按規定孫子對爺爺奶奶沒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孫子開豪車不影響爺爺奶奶享受建檔立卡貧困戶。
所以爺爺奶奶可以享受建檔立卡貧困戶。
二、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保障生活條件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家庭生活的,不是保障得病頑固皮膚病病人的,低保條件中沒有規定這樣的情況就可以享受低保的。
所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E. 患了嚴重皮膚病,無法外出打工,可以申領低保嗎
不在低保范圍,但可根據生活水平低申請
F. 我想借錢。看病。今年33了。得了皮膚病。想治療沒錢。沒有父母。人際關系,別人怕。找工作,沒人要。
有啥別有病,沒啥別沒錢,你是有病沒錢。
有困難可以和兄弟姐妹說出來,他們會回幫你答的,不要不好意思,也可以找下親戚,他們幫不多,但是能解決一點也可以,還有街道或村委會也會幫忙的。
可以先找一個臨時的事情做,不要怕臟怕累,不要自卑,你還年輕,有力氣就行,生活會慢慢好起來的。
G. 我離婚了有倆個小孩跟我,我有皮膚病全身都是,不能打工,能申訴低保嗎
不能,可申請變更撫養權,(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低保是持有本市非農業戶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縣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發布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的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計算。
撫養費給付的時間: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以已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維持生活的主要來源的,可給付至十六周歲;2、在校的,給付至高中畢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一、撫養權問題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撫養權問題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如果 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男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2)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男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b、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男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女方生活的。
2、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撫養權問題
(1)優先考慮女方有撫養權的情形
a、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c、女方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隨女方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撫養權、撫養費的變更
1、撫養權的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第17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准許。
所以,如果符合以上條件的另一方可以請求法院變更撫養關系。同時根據第17條規定雙方也可以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
2、撫養費的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原來的撫養費標准過低等。
3、離婚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能單獨改變孩子的姓氏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9條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根據以上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同時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