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病不能獻血啊
不能獻血的情況有:
()性病、麻風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3)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尋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尋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9)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11)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鉤蟲病、囊蟲病及肺吸蟲病、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2)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3)做過切除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4)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疾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膚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體檢醫生認為不能獻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B. 皮膚過敏的時候為什麼不能獻血
有過敏反應的時候,身體的血液里的白蛋白和白細胞會較多,不符合正常血液的標准,所以不能獻血
C. 為什麼皮膚炎症不能獻血
一、獻血者體格檢查標准
1. 年齡:18-55周歲。
2. 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壓:12-20/8-12Kpa,脈壓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脈壓差:≥30mmHg。
4. 脈膊: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5. 體溫正常。
6. 皮膚無黃染,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淺表淋巴結無明顯腫大。
7. 五官無嚴重疾病,鞏膜無黃染,甲狀腺不腫大。
8. 四肢無嚴重殘疾,無嚴重功能性障礙及關節無紅腫。
9. 胸部:心肺正常(心臟生理性雜音可視為正常)。
10.腹部:腹平軟、無腫塊、無壓痛、肝脾不腫大。
二、 獻血者血液檢驗標准
1. 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Rho(D)血型,在有條件的地區以及Rh陰性率高的地區作測定。
2. 血比重篩選:硫酸酮法 男≥1.052 女≥1.050,或者比色法。
3. 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酮體粉法:陰性,或者賴式法:≤25單位。
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陰性(快速診斷法僅限於非固定采血點的初檢使用)。
5. 丙型肝炎病毒抗體(HCV抗體)酶標法:陰性。
6. 艾滋病病毒抗體(HIV抗體)酶標法:陰性。
7. 梅毒試驗RPR法或TRUST法:陰性。
8. 復檢上述1、2、3、4、5、6、7項。
9. 甲型肝炎臨床治癒一年後連續三次每次間隔一個月化驗正常可參加獻血(以臨床化驗報告為准)。
10.瘧疾高發地區檢測瘧原蟲。
三、 免疫接種後獻血的規定
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活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二周後,或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後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 接種一年後方可獻血。
2. 接受動物血清者於最後一次注射四周後方可獻血。
3. 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不需推遲獻血。
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不能獻血。
1. 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
2. 婦女月經前後三天、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 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個月者。
4. 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者,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癒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5. 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 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闌尾切除、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未滿三個月者。
7. 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周者。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獻血
1. 性病、麻瘋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 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3. 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蕁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蕁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 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 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 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症、慢性胰腺炎。
8. 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9. 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病症、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11.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釣蟲病、囊蟲病及肺吸蟲病、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2.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3.做過切除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4.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5.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戀者、多個性伴侶者。
19.體檢醫生認為不能獻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本標准自1998年10月1日起實施,1993年2月17日頒布的"關於發布《血站基本標准》的通知"(衛醫發[1993]第2號)的附件2《供血者健康檢查標准》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參考資料:http://www.czxxw.net/xxzn_tjbz.htm
D. 皮膚感染為何不能獻血
毛囊炎也算皮膚病,不能獻血的話?那麼有頭皮屑者也不能獻血了,那麼全中國沒幾個人很獻血了,再那麼,中國血庫里沒有幾滴是新鮮的有用的血了
E. 有皮膚病能不能獻血
呃……不能獻血……這個是為了用血者的安全……嗯……他也許可以加入志願者,來宣傳無償獻血啊……讓更多的人加入到其中……
F. 為什麼患皮膚病或皮膚感染的患者不能獻血
獻血者的健康標準是
體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
血壓:12~20/8~12Kpa,脈壓差≥4Kpa,心肺回正常,肝脾不腫大,無答畸形、嚴重殘疾等。
血液檢查:血比重、轉氨酶測定合格;乙肝表面抗原檢測、丙肝抗體檢測、愛滋病抗體檢測、梅度試驗均為陰性,以及其它的檢查合格
某些皮膚病或是皮膚感染的患者,血液含有毒素較多,或是可以通過血液傳播的一些皮膚感染等,所以,最好不要去鮮血,不然好心辦了壞事。
G. 為什麼有皮膚病的人就不能獻血啊
很多皮膚病都能通過血行傳播
H. 為什麼得了皮癬不能去獻血
你好,獻血法中明確規定: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疾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禁止獻血。
I. 慢性皮膚病患者為什麼不能獻血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由於呼吸道阻塞,二氧化碳瀦留,中樞化學感應器適應版了高碳酸血症,權此時呼吸興奮主要靠低氧對外周化學感應器的刺激。若此時吸入高濃度氧,解除了對外周化學感應器的刺激,患者會出現呼吸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