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這個皮膚病是什麼,怎麼治療
治療方針]
皮膚病治療使用最多的是外用葯。物理治療也是皮膚病常用的治療方法。
[葯物治療]
1.一般急性期局部紅腫、水皰、糜爛時,多選用溶液濕敷,可起到消炎、散熱作用;有滲液者,先用溶液濕敷,後用油劑。 2.皮損處於亞急性期時,紅腫減輕,滲液減少,可酌情選用糊劑、粉劑和洗劑,可發揮消炎、止癢、收斂、保護作用。 3.慢性期皮損增厚,呈苔蘚樣變時,可選用乳膏、軟膏、硬膏等。 4.皮膚病用葯時間和次數也要注意。葯水和洗劑,容易揮發而降低療效,用葯次數相對要多,一般每3個小時搽1次;酊劑、軟膏作用持久,每天早晚各用1次即可。濕敷方法也要得當。用葯前,除了清洗患部外,對於痂皮,應先消毒並用食物油軟化後拭去。 5.選用葯物還應考慮年齡、性別、患病部位與患者體質等。如老幼患者應選低濃度葯物;孕產婦使用外用葯時,應顧及對胎兒、乳兒的影響;面部、乳房、外陰處不可用濃度高或刺激性強的葯物,兒童、婦女更應慎用;手掌、足底部等可用高濃度的葯物;皮膚敏感者,先用低濃度,後用高濃度。對新葯或易致敏葯物,先小面積用,如無反應,再根據需要逐漸提高濃度及擴大使用面積。
[其他治療]
電療法、光療法、微波療法、冷凍療法、激光、水療法、放射療法。
[預後情況]
經合理治療預後一般良好。
❷ 皮膚病用什麼葯
皮膚病的主要症狀是奇癢難受,到醫院里去診病,醫生除了開處方給病人打針、吃葯外,多數醫生會再配些外用葯給病人,要病人通過外搽葯物減輕或治癒皮膚病;這種治療往往要病人自己進行,所以病人不懂得正確使用外用葯,非但疾病不易治好,有時候反而會使皮膚病惡化。
常用的皮膚病外用葯有以下幾種:
一、溶液:常用的溶液有4%硼酸溶液,1∶5000~10000高錳酸鉀溶液,0.1%利凡諾凡溶液等。使用這些溶液的目的,大多是作為濕敷。皮膚病的濕敷,主要是冷敷,其目的是通過冷敷使有滲出液的創面,滲液減輕,創面清潔。正確的濕敷方法是:使用比創面略大的消毒紗布4~6層(普通消毒口罩也可代用),浸透上述這一濕敷溶液,略擰干,以不滴水為度,放在創面上,根據創面滲液情況,平均每隔15分鍾到30分鍾更換紗布一次,要保持紗布清潔和潮濕,濕敷的主要目的是通過紗布的虹吸作用,使創面上的滲液,全部被紗布吸收,再加上不斷冷敷,使皮下擴張的毛細管收縮,新的滲液減少,達到創面清潔的目的。這種情況主要適用於急性濕疹、皮炎、二度燙傷後皰潰破的滲液面,但大面積濕敷要考慮到葯物吸收中毒的可能性,冬天使用要慎防感冒。
二、洗劑:所謂洗劑就是水和粉的混合制劑,平時水在上層,粉劑沉澱在瓶底。皮膚科常用的洗劑是爐甘石洗劑、硫磺洗劑等。使用時必須注意先搖均勻,後用毛筆或棉簽塗用,它的葯理作用,除了洗劑中所加的消炎、殺菌、止癢葯作用外,主要是通過洗劑外用後,蒸發水分,降低皮膚溫度,以達到治療作用。所以塗用洗劑的次數,每天必須十次以上,這樣才能使局部溫度不斷降低。在毛發部位,由於可能和毛發粘在一起,所以不宜應用。
三、醑劑:是一種葯物溶解於酒精中的制劑,常用的有止癢醑劑、癬葯水等。這類葯物塗用後,由於酒精蒸發較快,再加上酒精製劑中含有止癢、脫皮的葯物,便可達到治療作用。由於葯物有一定刺激性,所以面部、粘膜部位及嬰幼兒不宜應用,特別是癬葯水,由於有強烈的刺激、脫皮作用,所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四、冷霜制劑:是皮膚科最常用的一種制劑,由於它外觀細膩、潔白,像化妝品,所以很受病員歡迎。常用的冷霜制劑,除了加有止癢葯物的止癢霜劑(如必舒膏)、防止皮膚水分蒸發的尿素霜(治裂膏)外,最常見的就是各類皮質類固醇類激素霜劑(如膚輕松、地塞米松、去炎松、膚樂等),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由於激素冷霜制劑的廣泛應用,造成一些不良反應,如過度的使用激素外用制劑,往往可以造成局部皮膚萎縮、多毛、毛細管擴張,以及色素沉著,而給病人帶來不必要的煩惱;如果長期、大面積地使用激素外用制劑,也可由此而造成皮質類固醇激素吸收而引起的柯興氏征(如肥胖、滿月臉、血壓增高、糖尿等),所以最好還是在醫生的指導下應用,一般情況下,每日使用兩次即可。醫這教育網搜集整理
五、軟膏:它的主要成分是羊毛脂、凡士林,由於軟膏比較油膩,已逐步為冷霜制劑所取代,但它塗用後,能使皮膚軟化,葯物易於深入吸收,對某些角化、慢性皮膚病(如斑塊型銀屑並重度皸裂等)其效果要優於冷霜制劑,常用的軟膏如復方苯甲酸軟膏、硫磺軟膏、芥子氣軟膏等。
六、硬膏、塗膜制劑:這是近年來改良的外用葯制劑,它是把葯物加入膠布或薄膜制劑中,塗用後薄膜與外界空氣隔絕,便於葯物吸收,避免了因衣服摩擦而使葯物損失的弊玻常用的制劑如膚疾寧、紫桂治裂膏、氫可塗膜、療膚膜等。但硬膏制劑,對部分患者可以發生膠布過敏,當然含有皮質類固醇的制劑比其它制劑更易於吸收,但要注意因吸收過量而引起的副作用。
❸ 皮膚病徹底根治的方法
溫馨提示:回復只是給您提供參考意見,不能代替臨床診斷。最後確診回還請到相關醫院就診:
應該是答患了-----接觸性皮炎
病因:
a. 刺激物對皮膚有直接的刺激作用,如強酸、強鹼。
b.變態反應,刺激物無強烈的刺激性,大多數人在接觸後並不發生反應,僅少數過敏體質的人接觸後發生。
誘因刺激:
植物性、漆樹、蕁麻、銀杏、皮革、化妝品、農葯、外用葯等等。
臨床表現:
本病的損害一般無特異性,症狀取決於接觸物物理化學性質、濃度,接觸方式,接觸時間長短。
輕者僅局部出現水腫性紅斑和豆疹,重者發展到形成水皰,大瘡,糜爛、潰瘍、壞死。自覺瘙癢、灼熱、腫痛,嚴重者頭痛、惡心、發熱、畏寒。
診斷:
1.有明顯的刺激物接觸史。
2.有皮損。
3.葯疹實驗陽性。
4.再接觸再發。
治療:
1.尋找致病敏源。
2.口服抗組胺葯,止靜止痛。
3.局部用葯:
單純撲粉,爐甘石澆皮疹處。
有滲液時,1:5000 pp溶液。
乾燥脫屑時用皮質激素乳劑外塗。
❹ 什麼皮膚病怎麼治
治療方針抄
皮膚病治療使用最多的是外用葯。物理治療也是皮膚病常用的治療方法。
葯物治療
1.一般急性期局部紅腫、水皰、糜爛時,多選用溶液濕敷,可起到消炎、散熱作用;有滲液者,先用溶液濕敷,後用油劑。
2.皮損處於亞急性期時,紅腫減輕,滲液減少,可酌情選用糊劑、粉劑和洗劑,可發揮消炎、止癢、收斂、保護作用。
3.慢性期皮損增厚,呈苔蘚樣變時,可選用乳膏、軟膏、硬膏等。
4.皮膚病用葯時間和次數也要注意。葯水和洗劑,容易揮發而降低療效,用葯次數相對要多,一般每3個小時搽1次;酊劑、軟膏作用持久,每天早晚各用1次即可。濕敷方法也要得當。用葯前,除了清洗患部外,對於痂皮,應先消毒並用食物油軟化後拭去。
5.選用葯物還應考慮年齡、性別、患病部位與患者體質等。如老幼患者應選低濃度葯物;孕產婦使用外用葯時,應顧及對胎兒、乳兒的影響;面部、乳房、外陰處不可用濃度高或刺激性強的葯物,兒童、婦女更應慎用;手掌、足底部等可用高濃度的葯物;皮膚敏感者,先用低濃度,後用高濃度。對新葯或易致敏葯物,先小面積用,如無反應,再根據需要逐漸提高濃度及擴大使用面積。
其他治療
電療法、光療法、微波療法、冷凍療法、激光、水療法、放射療法。
❺ 蛇溶皮膚病須注意什麼
不能熱
不能沾水
❻ 關於皮膚病
內因:
皮膚做為人體的第一道生理防線和最大的器官,時刻參與著機體的功能專活動,維持著機體和自然屬環境的對立統一,機體的任何異常情況也可以在皮膚表面,反映出來。 例如:
銀屑病、牛皮癬、白癜風的皮膚表現等等,既是與細胞分裂異常、致病微生物感染及其產生的毒素、機體代謝紊亂、免疫功能失衡、內分泌紊亂、自由基毒素代謝障礙,甚至與精神、神經系統的病理變化有著間接或直接的關系。
外因:
機械性:如胼胝、磨擦紅斑、外傷等。 物理性:如凍瘡、燙傷、曬班、射線皮炎等。
化學性:大多數接觸性皮炎都是接觸化學物質、如染料、化工原料等引起的。
生物性:動物,如疥瘡、蟲咬皮炎、水蛭咬傷等。植物,如接觸漆樹、蕁麻等。微生物如細菌、病菌、黴菌、螺旋體等。
❼ 部分皮膚病可能會致命你知道嗎
皮膚位於人體表面,是機體最大的器官,本身也具有多方面的功能。皮膚總面積約為1.6㎡,其總重量約占體重的百分之十六。皮膚的厚度根據部位有所不同。皮膚病種類繁多,那麼,有哪些皮膚病會致命呢?
在皮膚病學中,可致命的皮膚病不僅僅只有這四種,我們要正確看待,當發生皮膚問題時,早就醫,早診斷,早治療,遵醫囑,暢情志,調情志,穩心態,萬萬不要拖延,使病情加重,要讓疾病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
❽ 這是什麼皮膚病
皮膚病(dermatosis)是發生在皮膚和皮膚附屬器官疾病的總稱。皮膚是人體最大的器官,皮膚病的種類不但繁多,多種內臟發生的疾病也可以在皮膚上有表現。引起皮膚病的原因很多,比如感染因素引起的皮膚病,如麻風、疥瘡、真菌病、皮膚細菌感染等常常有一定的傳染性,不但影響身體健康,而且引起恐慌與社會歧視,但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學技術進步,麻風等傳染病在全世界已經得到明顯控制。其他引起皮膚病的內外在因素,如機械性、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內分泌性、免疫性等,目前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
二分類
1.病毒性皮膚病
常見的有單純皰疹、帶狀皰疹、疣(尋常疣、跖疣、扁平疣、傳染性軟疣、尖銳濕疣)、水痘、風疹、手足口病。
2.細菌性皮膚病
常見的有膿皰病、毛囊炎、癤、癰、蜂窩織炎、丹毒及麻風。
3.真菌性皮膚病
常見的有頭癬、體股癬、手足癬、甲真菌病、花斑糠疹、馬拉色菌毛囊炎。
4.動物引起的皮膚病
如疥瘡、蟎皮炎、隱翅蟲皮炎、虱病、蟲螯傷或咬傷。
5.性傳播疾病
如梅毒、淋病及尖銳濕疣。
6.過敏性與自身免疫性皮膚病
常見的有接觸性皮炎、濕疹、蕁麻疹;變應性皮膚血管炎、葯物性皮炎、過敏性休克等。
7.物理性皮膚病
常見的有日光性皮膚病、夏季皮炎、痱子、凍瘡、雞眼、手足皸裂、壓瘡。
8.神經功能障礙性皮膚病
常見的有瘙癢症、神經性皮炎及寄生蟲妄想症。
9.紅斑丘疹鱗屑性皮膚病
常見的有銀屑病、單純糠疹、玫瑰糠疹、扁平苔蘚、紅皮病。
10.結締組織疾病
常見的有紅斑狼瘡、硬皮病、乾燥綜合征及皮肌炎。
11.大皰性皮膚病
常見的有天皰疹、大皰性類天皰疹。
12.色素障礙性皮膚病
常見的有黃褐斑、白癜風、文身、雀斑、色素痣、咖啡斑、黃褐斑、雀斑樣痣、瑞爾(Riehl)黑變病、口周黑子、太田痣、色素性毛表皮痣、泛發黑子病、顏面-頸部毛毛囊性紅斑黑變痣、色素性玫瑰糠疹、斑痣、先天性色素痣、褶皺部網狀色素異常、蒙古斑、文身、白癜風、無色素痣、離心性後天性白斑、遺傳性對稱性色素異常症、貧血痣等。
13.皮膚附屬器疾病
常見的有痤瘡、酒渣鼻、脂溢性皮炎、斑禿、禿發、多汗症及臭汗症。
14.遺傳性皮膚病
常見的有魚鱗病、毛周角化病、毛發苔蘚、遺傳性大皰性表皮鬆解症、家族性良性慢性天皰瘡。
15.營養與代謝障礙性皮膚病
常見的有維生素缺乏症(蟾皮病、核黃素缺乏病、煙酸缺乏症)、腸病性肢端皮炎、黃瘤病。
16.皮膚腫瘤
癌前期皮膚病,如日光性角化病、黏膜白斑;惡性皮膚腫瘤,如鮑恩病(皮膚原位癌)、濕疹樣癌(Paget病)、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蕈樣肉芽腫、惡性黑素瘤。
三病因
皮膚作為人體的第一道生理防線和最大的器官,時刻參與著機體的功能活動,維持著機體和自然環境的對立統一,機體的異常情況也可以在皮膚表面反映出來。皮膚具備著近乎完美的生理保護功能:如屏障作用、感覺作用、調節體溫、吸收作用、分泌和排泄作用等,在維護機體的健康上,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皮膚的生理功能受到損害,引起皮膚病。
皮膚病中最常見到的致病因素是感染病與過敏性皮膚炎,不過隨著老化的退行性變化,老年性皮膚病,皮膚癌等也是重要的皮膚病,另外需注意因葯物治療疾病而引起副作用的各種皮膚障礙。具體歸納為以下幾類:
1.理化因素
壓力與摩擦、局部溫度變化過快、放射、光照、熱輻射、化學試劑等因素均可引起皮膚病發生。有些因素可加重皮膚病。如過度搔抓繼發感染;熱水燙、肥皂水洗、用葯不當加重濕疹病變;曝曬可加重光敏性疾病。
2.生物因素
昆蟲叮咬、接觸某些植物、寄生蟲與微生物感染均為常見致病因素,如病毒感染引起的各種病毒性皮膚病。
3.食物與其他疾病
有些食物如蝦等易致過敏性疾病發生。內臟病變、局部感染、血液與淋巴循環障礙等可引起相關皮膚病,如糖尿病患者易患瘙癢症,局部感染引起傳染性濕疹樣皮炎,循環障礙可致紫紺、橡皮腫等。
4.遺傳
有些疾病有明顯的家族史,如魚鱗病、白化病等。
5.神經精神因素
神經損傷可引起營養性潰瘍;壓力與緊張和斑禿、慢性單純性苔蘚等發病密切相關。
6.代謝與內分泌因素
代謝障礙可引起皮膚澱粉樣變、黃色瘤等,Cushing′s綜合征則易發生痤瘡、多毛等。
四臨床表現
1.皮疹:為風團、潮紅斑,大小不等,形狀各異。常突然發生,成批出現,數小時後又迅速消退,消退後不留痕跡,但常反復發作;
2.症狀:自覺瘙癢,可伴有腹痛、惡心、嘔吐和胸悶、心悸、呼吸困難,少數有發熱、關節腫脹、低血壓、休克、喉頭水腫窒息症狀等;
3.病程:長短不一,急性蕁麻疹病程在1個月以內;超過1個月為慢性;
4.皮膚劃痕試驗:部分病例呈陽性反應;
5.水痘:按臨床表現,屬於水皰型;按病毒特點,屬DNA病毒-小皰疹病毒-水痘-帶狀皰疹病毒所致。前驅期較短,不超過24小時即出疹。皮疹先發於軀干,漸波及頭面部和四肢,呈向心性分布。初為紅色針尖大小的斑疹,後迅速成丘疹,數小時後即為綠豆大小的水皰,可為橢圓形,皰壁薄易破,2~3天乾燥結痂,以後痂脫而愈,病程2周。在兒科中可見的異型有大皰型水痘及新生兒水痘。偶爾發生少見的並發症有水痘腦炎、肺炎、急性腦病等。
6.麻疹:按病毒種類屬於RNA病毒-副黏液病毒-麻疹病毒引起,多見於5歲以下兒童,潛伏期9~11天,前驅期通常3天左右,熱度上升,卡他症狀明顯。發疹的部位從耳後-面頸-胸背部-四肢,疹子的形態是玫瑰色斑疹或丘疹,疹間可見正常皮膚。還可有內疹出現,那就是發病1~2天後在頰黏膜發生koplik斑。常合並支氣管肺炎、喉炎、腸炎、腦炎、心功能不全等,病程10~14天。
7.風疹:屬於小DNA風疹病毒引起,多發於幼兒,潛伏期5~20天,發病前可有輕度發熱,發疹情況從面部-軀干-四肢,疹形為淡紅色斑疹或丘疹,內疹表現為軟齶斑疹或瘀點,合並頸及枕後淋巴結腫大。
8.幼兒急疹:冬春季小流行,可能由病毒(柯薩奇病毒)所致,又稱嬰兒玫瑰疹,或稱第六病。多見6個月~2歲,潛伏期10~15天,無前驅症狀,常突發高熱,體溫上升至39~40度,3~5天體溫驟退時出疹,先發生頸部-軀干-上肢下腿-面部。疹形為玫瑰紅色斑丘疹,無內疹。合並有頸,枕後淋巴結腫大,偶有中耳炎和支氣管炎。
9.手-足-口症:由小RNA病毒中柯薩奇A16病毒為主,有時為柯薩奇A2,A4,A5,A10引起。多發於學齡前兒童,尤以1~2歲嬰幼兒最多,夏秋季流行,潛伏期4~7天,全身症狀輕,發疹前可有微熱,頭痛,食慾不振等症狀。發疹特點是指(趾)背面及側緣有水皰,口腔的硬齶、頰部齒齦及舌部出現疼痛性水皰,呈米粒至碗豆大小,半球狀或橢圓形,皰壁薄,內容清,呈珠白色。水皰數目不多,但亦可見50個以上,整個病程約1周,很少復發。
10.傳染性軟疣:由痘病毒中傳染性軟疣病毒引起,潛伏期14~50天,其特點是皮膚上出現發生蠟樣光澤的小丘疹,頂端凹陷,能擠出乳酪狀軟小體。數目不等,不融合,一般6~9個月可消退,但也有持續幾年者。
五檢查
皮膚科檢查。
六診斷
皮膚病的診斷與其他疾病一樣,必須根據病史、體格檢查及實驗室檢查進行綜合分析:
1.詢問病史
皮膚科應重點詢問患者有無自覺症狀及持續時間、程度如何,皮損的好發部位及發生的先後順序、分布情況、形態、色澤及起病前有無其他疾患或用過何種葯物,有無全身症狀,與季節、氣候、生活及工作環境、飲食等是否有關,家庭中有無類似皮膚病,發病後診療情況及療效如何。
2.體格檢查
(1)重點檢查 皮損的分布部位、皮損的種類、數目、大小、形態、表面及基底情況,顏色、水皰內容物及其顏色、排列特點及邊界是否清楚。
(2)輔助物理檢查
1)玻片壓診法 將玻片用力壓在損害上10~20秒,炎症性紅斑及血管瘤顏色可消失。可用於鑒別紅斑和紫斑,以及觀察狼瘡結節。
2)皮膚劃痕症 用鈍器劃皮膚,如在劃過處產生風團,稱為皮膚劃痕症陽性。蕁麻疹患者常為陽性,異位性皮炎,紅皮病的皮膚給以機械刺激時出現皮膚蒼白色的貧血性反應。
3)感覺檢查 包括溫度覺、觸覺及痛覺等。
4)濾過紫外線檢查 如黃癬病頭發呈暗綠色熒光,白癬呈亮綠色熒光。其他疾病,如花斑癬,卟啉症等可發出不同顏色的螢光。
5)棘層細胞松解征(尼氏征) 推移水皰向周圍擴散,正常皮膚被推動及水皰間外觀正常的皮膚被擦掉即為陽性。
3.實驗室檢查
(1)皮膚組織病理檢查 部分皮膚病有其特有的病理改變,可依此確診與鑒別診斷。
(2)皮膚試驗 ①斑貼試驗 用於檢查接觸性過敏原。②劃痕試驗或皮內試驗 用於檢查即刻型變態反應,測定某種物質是否具有過敏反應(Ⅰ型)。③麻風菌素試驗 用於判斷麻風患者免疫情況。④癬菌素試驗 有助於癬菌疹的診斷。
(3)微生物檢查 皮膚真菌、麻風桿菌疥疹蟲檢查有助於相應皮膚病的診斷。
七治療
皮膚病治療使用最多的是外用葯。如果外用葯選擇或使用不當,往往無效,甚至使病情加重。
皮膚病外用葯選擇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相同的葯物有不同的劑型,如溶液、糊劑、粉劑、霜劑、洗劑、軟膏、酊劑和乳劑等。不同的劑型,有不同的作用和適應證,故應根據不同病期的臨床症狀和皮損特點,正確選用不同劑型的外用葯。
1.一般急性期局部紅腫、水皰、糜爛時,多選用溶液濕敷,可起到消炎、散熱作用;有滲液者,先用溶液濕敷,後用油劑。
2.皮損處於亞急性期時,紅腫減輕,滲液減少,可酌情選用糊劑、粉劑和洗劑,可發揮消炎、止癢、收斂、保護作用。
3.慢性期皮損增厚,呈苔蘚樣變時,可選用乳膏、軟膏、硬膏等。
4.皮膚病用葯時間和次數也要注意。葯水和洗劑,容易揮發而降低療效,用葯次數相對要多,一般每3個小時搽1次;酊劑、軟膏作用持久,每天早晚各用1次即可。濕敷方法也要得當。用葯前,除了清洗患部外,對於痂皮,應先消毒並用食物油軟化後拭去。皮損處若見直徑大於半厘米的水皰,要以消毒空針筒抽出內容物,保留皰壁。有毛發部位用葯前,應先剃去毛發,然後再上葯。
5.選用葯物還應考慮年齡、性別、患病部位與患者體質等。如老幼患者應選低濃度葯物;孕產婦使用外用葯時,應顧及對胎兒、乳兒的影響;面部、乳房、外陰處不可用濃度高或刺激性強的葯物,兒童、婦女更應慎用;手掌、足底部等可用高濃度的葯物;皮膚敏感者,先用低濃度,後用高濃度。對新葯或易致敏葯物,先小面積用,如無反應,再根據需要逐漸提高濃度及擴大使用面積。
物理治療也是皮膚病常用的治療方法。常用的物理療法有:電療法、光療法、微波療法、冷凍療法、激光、水療法、放射療法。
❾ 這種皮膚病是什麼
治療方針
皮膚病治療使用最多的是外用葯。物理治療也是皮膚病常用的治療方法。
葯物專治屬療
1.一般急性期局部紅腫、水皰、糜爛時,多選用溶液濕敷,可起到消炎、散熱作用;有滲液者,先用溶液濕敷,後用油劑。 2.皮損處於亞急性期時,紅腫減輕,滲液減少,可酌情選用糊劑、粉劑和洗劑,可發揮消炎、止癢、收斂、保護作用。 3.慢性期皮損增厚,呈苔蘚樣變時,可選用乳膏、軟膏、硬膏等。 4.皮膚病用葯時間和次數也要注意。葯水和洗劑,容易揮發而降低療效,用葯次數相對要多,一般每3個小時搽1次;酊劑、軟膏作用持久,每天早晚各用1次即可。濕敷方法也要得當。用葯前,除了清洗患部外,對於痂皮,應先消毒並用食物油軟化後拭去。 5.選用葯物還應考慮年齡、性別、患病部位與患者體質等。如老幼患者應選低濃度葯物;孕產婦使用外用葯時,應顧及對胎兒、乳兒的影響;面部、乳房、外陰處不可用濃度高或刺激性強的葯物,兒童、婦女更應慎用;手掌、足底部等可用高濃度的葯物;皮膚敏感者,先用低濃度,後用高濃度。對新葯或易致敏葯物,先小面積用,如無反應,再根據需要逐漸提高濃度及擴大使用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