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索坦的注意事項
尚缺乏充分的中國人群臨床研究數據,建議在有本品使用經驗的醫生指導下使用。
皮膚和組織
皮膚退色是在臨床試驗中報告的一種很常見的不良反應,可能因活性物質的顏色(黃色)造成。應告知受試者,使用舒尼替尼治療期間還可能出現頭發或皮膚脫色。其他可能的皮膚影響包括皮膚乾燥、變厚或開裂以及手掌和腳底板出現水泡或偶見皮疹。
上述不良事件沒有累積效應,一般情況下可逆,通常不會導致治療終止。
需要警惕那些可導致死亡的罕見嚴重皮膚反應,已報道病例包括多形性紅斑(EM)、疑似Stevens-Johnson綜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TEN)。若出現疑似SJS,TEN,或EM的症狀或體征(如漸進性加重的皮疹,常合並出現水泡或黏膜損傷),應暫停舒尼替尼治療。如果確診SJS或TEN,就必須終止舒尼替尼。疑似EM的病例中,在皮膚症狀消退後,部分患者可耐受再次開始的較低劑量的舒尼替尼治療;部分患者可接受舒尼替尼與皮質類固醇激素或抗組胺葯的聯合治療。
肝毒性
本品具有肝毒性,可能導致肝臟功能衰竭或死亡。已在臨床研究中(7/2281[0.3%])及上市後臨床應用中觀察到肝臟衰竭的發生。肝臟衰竭的表現包括黃疸、氨基轉移酶升高、和/或高膽紅素血症伴隨腦部疾病、凝血、和/或腎功能衰竭。在治療開始前、每個治療周期、以及臨床需要時應監測肝功能(ALT, AST, 膽紅素)。當出現3級或4級葯物相關的肝功能不良反應時應中斷用葯,若無法恢復應終止治療。當患者在隨後的肝功能化驗中顯示肝功能指標嚴重下降,或出現其他的肝功能衰竭征狀時,不可重新開始給葯治療。
對於本品在ALT或AST>2.5倍ULN或是肝氨基轉移酶>5.0倍ULN的患者中的安全性未經確認。
心血管事件
若出現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的臨床表現,建議停止使用本品。
無充血性心力衰竭臨床證據但射血分數小於50%以及射血分數低於基線20%的受試者也應停止本品治療和/或減低劑量。
上市後曾報告心血管事件,包括心衰、心肌病、心肌缺血和心肌梗死,部分為致死性。本品應慎用於對這些事件有風險或病史的患者。接受舒尼替尼治療的胃腸間質瘤和腎細胞癌患者中出現左心室射血分數下降的人數多於安慰劑組或IFN-α組。在胃腸間質瘤(GIST)的研究A的雙盲期, 舒尼替尼組和安慰劑組分別有22/209 例(11%)受試者和 3/102例(3%)受試者出現了治療相關的左心室射血分數 (LVEF) 低於正常值下限 (LLN)。舒尼替尼組22例LVEF改變的受試者中有9例未經處理自行恢復;5例受試者經處理後恢復正常(1例受試者減低劑量;4例受試者另給予抗高血壓葯或利尿劑治療);6例受試者結束研究但沒有恢復情況的記錄。此外,舒尼替尼組有3例(1%)受試者出現3級左心室收縮功能下降至LVEF<40%,其中2例受試者未接受研究葯物進一步治療即死亡。安慰劑組無受試者出現3級LVEF下降。在胃腸間質瘤(GIST)研究A的雙盲期,兩組各有1例受試者(舒尼替尼組<1%;安慰劑組為1%)死於心力衰竭;兩組各有2例受試者(舒尼替尼組為1%;安慰劑組為2%)治療後死於心臟驟停。
在既往未經治療的晚期腎細胞癌(RCC)受試者的研究中,舒尼替尼組和IFN-a組分別有 103/375例 (27%) 和54/360例 (15%) 的受試者出現 LVEF值低於正常值下限(LLN);分別有26例(7%)和7例(2%)的受試者出現LVEF值低於50%,且較基線值下降20%以上。舒尼替尼組4例(1%)受試者出現左心室功能障礙,2例 (<1%)受試者診斷為充血性心衰(CHF)。
在胰腺神經內分泌瘤3期研究中,舒尼替尼組83例受試者中有2例(2%)報告發生心臟衰竭且導致死亡,而安慰劑組受試者無。
本品臨床研究中排除了治療前12個月內發生心臟事件的患者,如心肌梗死(包括嚴重/不穩定性心絞痛)、冠狀動脈/外周動脈旁路移植術、有症狀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腦血管意外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或肺栓塞的患者。目前尚不能明確伴隨上述症狀的患者發展為葯物相關性左心室功能障礙的風險是否會增高。建議處方醫生自行權衡葯物應用價值及其潛在的風險。此類患者接受本品治療時,應仔細監測其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臨床症狀和體征,也應考慮進行基線和定期LVEF評估。對於沒有心臟危險因素的患者,應考慮進行基線射血分數的評估。
QT間期延長和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
研究顯示本品可延長QT間期,且呈劑量依賴性。QT間期延長可能會導致室性心律失常的風險增加,包括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觀察到不到0.1%的患者出現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
本品應慎用於已知有QT間期延長病史的患者、服用抗心律失常或可延長QT間期葯物的患者或者有相關基礎心臟疾病、心動過緩和電解質紊亂的患者。應用本品時,應考慮在治療期間定期監測心電圖和電解質(鎂和鉀)。與CYP3A4強抑制劑合並用葯時,可能會增加舒尼替尼血漿葯物濃度, 應慎用並考慮降低本品的劑量 (見【用法和用量】)。
高血壓
應對高血壓患者進行血壓監測,並根據需要進行標準的降壓治療。如果發生嚴重高血壓,建議暫時停用本品,直至高血壓得到控制。
既往未經治療的晚期腎細胞癌(RCC)研究中,舒尼替尼組和IFN-a組分別有127/375例(34%)和13/360例(4%)的受試者出現了高血壓;其中3級高血壓分別為50/375例(13%)和1/360例(<1%)。21/375例(6%)受試者因高血壓導致本品劑量降低或暫時延遲給葯。4例因高血壓導致中斷治療,其中1例是惡性高血壓受試者。
胃腸間質瘤(GIST)研究中,舒尼替尼組和安慰劑組各個級別高血壓的發生情況相似。舒尼替尼組3級高血壓為9/202例(4%);安慰劑組未觀察到3級高血壓。無受試者因高血壓而中斷治療。
在胰腺神經內分泌瘤(pNET)3期研究中,22/83例(27%)舒尼替尼組受試者和4/82例(5%)安慰劑組受試者發生高血壓。其中83例舒尼替尼組胰腺神經內分泌瘤受試者中有8例(10%)報告3級高血壓,而82例安慰劑組受試者為1例(1%)。7/83例(8%)胰腺神經內分泌瘤受試者因高血壓導致本品劑量降低或暫時延遲給葯。1例因高血壓導致中斷治療。
無4級高血壓的報告。
既往未經治療的晚期腎細胞癌(RCC)研究中,舒尼替尼組32/375例(9%)和IFN-a組3/360例(1%)受試者發生了嚴重高血壓(收縮壓>200 mmHg或舒張壓>110 mmHg)。胃腸間質瘤(GIST)研究中,舒尼替尼組8/202例(4%)和安慰劑組1/102例(1%)的受試者發生了嚴重高血壓。 胰腺神經內分泌瘤研究中,舒尼替尼組8/80例(10%)和安慰劑組2/76例(3%)發生嚴重高血壓。
出血事件
上市後報告中,曾報告出血事件,包括胃腸道、呼吸系統、腫瘤、泌尿道和腦出血,部分為致死性。
晚期腎細胞癌(RCC)研究中,舒尼替尼組140/375例 (37%)和IFN-a組35/360例(10%)受試者發生了出血事件。大部分為1級或2級;僅有1例既往未經治療的受試者發生5級胃出血。
胃腸間質瘤(GIST)研究A的雙盲期,舒尼替尼組37/202例(18%)和安慰劑組17/102例(17%)受試者發生了出血事件。兩組分別有14/202例(7%)和9/102例(9%)受試者發生3或4級出血事件。此外,安慰劑組有1例受試者在治療第2周期出現致死性胃腸道出血。
在胰腺神經內分泌瘤(pNET)3期研究中,18/83例(22%)舒尼替尼組受試者發生除鼻衄之外的出血事件,而安慰劑組為8/82例(10%)。17/83例(20%)舒尼替尼組受試者發生鼻衄,而安慰劑組為4例(5%)。胰腺神經內分泌瘤研究中,1/83例(1%)舒尼替尼組受試者發生3級鼻衄,無一例受試者發生其它3或4級出血事件。而安慰劑組受試者3/82例(4%)發生3或4級出血事件。
鼻衄是所報告的最常見的出血不良反應。晚期腎細胞癌(RCC)、胃腸間質瘤(GIST)及胰腺神經內分泌瘤(pNET)受試者中少見的出血不良反應包括直腸、牙齦、上消化道、生殖器和傷口出血。
舒尼替尼治療的受試者中曾觀察到腫瘤相關性出血。這些事件可能會突然發生,肺部腫瘤受試者可能會發生嚴重和危及生命的咯血或肺栓塞。對於使用舒尼替尼治療轉移性腎細胞癌、胃腸間質瘤和轉移性肺癌的患者,在臨床試驗中曾觀察到肺出血病例,其中某些是致命性的,這種情況在上市後使用過程中也有報道。尚未批准本品在肺癌受試者中應用。胃腸間質瘤(GIST)的研究A中,接受本品治療的202例受試者中有5例(3%)治療後出現3級和4級腫瘤出血,腫瘤出血最早發生在第1個周期,最晚發生在第6個周期;其中1例腫瘤出血後未接受進一步治療,其餘4例受試者均未因腫瘤出血而停止治療或延遲治療。胃腸間質瘤(GIST)的研究A中,安慰劑組未觀察到瘤內出血。對於這些事件的臨床評估應包括連續全血細胞計數(CBCs)和體檢。
胃腸道
嚴重且有時致死性的胃腸道並發症(包括胃腸穿孔)罕見於接受本品治療的腹腔內腫瘤患者。
胃腸道不良事件
惡心、腹瀉、口腔炎、消化不良和嘔吐是最常報告的治療相關性胃腸道不良事件。針對需要治療的胃腸道不良事件的支持性護理可包括止吐或止瀉葯。
胰腺炎
在舒尼替尼臨床試驗中,曾報告過胰腺炎。在接受舒尼替尼治療的各種實體瘤受試者中曾觀察到血清脂肪酶和澱粉酶升高的情況。在患有各種實體瘤的受試者中,脂肪酶水平升高是暫時性的,一般情況下不伴隨有胰腺炎的體征或症狀。如果出現胰腺炎症狀,患者應停用舒尼替尼,並接受適當的支持性護理。
甲狀腺功能不全
建議進行基線甲狀腺功能的實驗室檢查,甲狀腺功能低下或亢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療之前應給予相應的標准治療。所有患者應在接受本品治療時密切監測甲狀腺功能不全的症狀和體征,包含甲狀腺功能低下、甲狀腺功能亢進和甲狀腺炎。對有甲狀腺功能不全症狀和體征的患者應進行甲狀腺功能的實驗室監測,並相應給予標准治療。
胃腸間質瘤(GIST)研究中,舒尼替尼組8例(4%)和安慰劑組1例(1%)受試者出現甲狀腺功能低下。既往未經治療的晚期腎細胞癌(RCC)研究中,舒尼替尼組61例(16%)和IFN-α組3例(1%)受試者出現甲狀腺功能低下。胰腺神經內分泌瘤3期研究中,6/83例(7%)舒尼替尼組受試者和1/82例(1%)安慰劑組受試者報告了甲狀腺功能低下的不良事件。
臨床試驗和上市後用葯經驗也報道了一些甲狀腺功能亢進事件,部分後續有甲狀腺功能低下發生。
癇性發作
在舒尼替尼的臨床研究中,具有腦轉移放射學證據的受試者出現了癇性發作。此外,有極少數 (<1%) 受試者出現癇性發作和可逆性大腦後部白質腦病綜合征 (RPLS) 的放射學證據,部分為致死性。如果患者癇性發作或出現符合 RPLS 的體征/症狀(如高血壓、頭痛、警覺下降、心理機能改變和視力喪失,包括皮質盲),應通過醫療管理控制病症,包括控制高血壓。建議暫時停用舒尼替尼;在症狀緩解後,可根據主治醫生的判斷繼續治療。
傷口癒合
接受舒尼替尼治療的患者曾報告出現傷口癒合緩慢。建議正在進行重大外科手術的患者暫停給葯以預防該現象發生。對於重大外科手術後何時開始治療的臨床經驗有限。因此應根據接受重大外科手術後患者的康復程度,由臨床判斷是否重新開始給葯。
下頜骨壞死(ONJ)
臨床研究中罕見ONJ,上市後用葯曾報告ONJ。大部分出現ONJ的患者均既往或伴隨雙膦酸酯靜脈給葯,這是已確認的可能引起ONJ的風險因素。因此無論合並或序貫給予舒尼替尼和雙磷酸酯靜脈給葯,均需特別注意。
侵入性牙科手術也被確認為會引起ONJ的風險因素。在給予舒尼替尼治療前應考慮進行牙科檢查及適當的預防性措施。既往或伴隨雙磷酸酯靜脈給葯、侵入性牙科手術的患者應避免接受舒尼替尼治療。
腫瘤溶解綜合征 (TLS)
罕見的致死性的腫瘤溶解綜合症TLS,在臨床研究及上市後的應用中報道不多。接受舒尼替尼治療前腫瘤負荷高的患者發生TLS的風險較高,應該嚴密監測,根據病情酌情用葯。
腎上腺功能
對於經歷應激如手術、創傷或嚴重感染的患者,建議醫生在對本品開具處方時應監測患者的腎上腺功能的情況。
大鼠和猴的14天至9個月的重復給葯的非臨床研究中報告舒尼替尼有腎上腺毒性,其血漿暴露量為臨床研究觀察到的AUC的0.7倍。腎上腺組織學變化的特徵為出血、壞死、充血、肥大和炎症。臨床研究中,獲得了336例受試者的CT/MRI數據,這些受試者接受1個或多個周期舒尼替尼治療,未發現腎上腺出血或壞死。在本品的多個臨床研究中對近400例受試者進行了ACTH刺激試驗,在ACTH刺激試驗基線檢查正常的受試者中,1例受試者在治療期間發展為持續的ACTH刺激試驗結果異常,但無法解釋其原因,可能與本品的治療有關。另外11例ACTH刺激試驗基線檢查正常的受試者,末次檢查結果異常,刺激後可的松峰值為12~16.4μg/dL(正常值> 18 μg/dL)。沒有臨床證據表明這些受試者有腎上腺功能不全。
實驗室檢查
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應在每個治療周期開始時檢查全血細胞計數(CBCs)、血小板計數、血生化(包括血磷)。
壞死性筋膜炎
曾報告罕見的包括會陰在內的壞死性筋膜炎病例,部分為致死性。出現壞死性筋膜炎的患者應終止舒尼替尼治療,並立即接受適當的治療。
蛋白尿
曾報告蛋白尿和罕見的腎病綜合征病例,推薦進行基線和定期尿分析,根據臨床指征進行24小時的尿蛋白後續測定,監控患者蛋白尿發展或加重。對中度到重度蛋白尿患者持續舒尼替尼治療的安全性,尚未系統評估。對腎病綜合征患者或降低劑量後尿蛋白≥3 g仍重復出現的患者,終止舒尼替尼治療。
低血糖症
舒尼替尼已與有症狀的低血糖症有關,而低血糖症可能導致意識喪失,或需要住院治療。在臨床試驗中,使用舒尼替尼治療的2%的胃腸間質瘤(GIST)和晚期腎細胞癌(RCC)患者,和約10%的胰腺神經內分泌瘤(pNET)的患者發生低血糖。。對於使用舒尼替尼治療胰腺神經內分泌瘤(pNET)的患者,已存在的血糖異常並非發生在所有經歷了低血糖的患者。糖尿病患者的血糖降低可能更為嚴重。應在舒尼替尼治療中和停葯後,定期檢查血糖水平。評估是否需要調整抗糖尿病葯物的劑量,以降低低血糖風險。
對駕駛和使用機器能力的影響
未進行過有關本品對駕駛或操作機械能力影響的研究。應告知患者在使用舒尼替尼治療期間可能會頭暈。
⑵ 有一種眼科疾病叫「STEVEN-JOHNSON綜合症」是什麼病會導致什麼後果么
Stevens-Johnson綜合征
Stevens-Johnson syndrome (SJS),又稱多形糜爛性紅斑的一型,SJS是由免疫復合物所致的一種過敏性疾病,主要表現為嚴重的多形性紅斑,可累及皮膚與粘膜,包括口、鼻、眼、陰道、尿道、胃腸道和下呼吸道粘膜,SJS是一種嚴重的系統性疾病,甚至有導致死亡的潛在危險。死亡率3-15%。
病損可能持續2-3周,偽膜可引起結瘢和受累器官的功能障礙。食管廣泛受累者會發生食管狹窄。呼吸道的粘膜脫落可誘發呼吸衰竭。眼睛的並發症包括角膜潰瘍和前葡萄膜炎,中至重度的角膜炎或全眼球炎可導致失明,發生率為3-10%。陰道狹窄和陰莖結瘢也有報告,腎臟並發症罕見。
好發於春冬季,世界各地均有發病。國外報告白種人多發。男女比例為2:1。發病年齡大部分在10-40歲,可發生於未成年人,甚至有3個月嬰幼兒發病的報告。
病史
1、典型的表現為發病之初有非特異性的上呼吸道感染。
1)通常有1-14天的前驅症狀,期間可有發熱、喉嚨痛、畏寒、頭痛和全身不適。
2)有時嘔吐和腹瀉是顯著的前驅症狀。
2、皮膚粘膜的損害突然急性發生的,在2-4 周最為嚴重,典型的皮膚損害是無搔癢性。發熱或局部症狀的惡化提示重復感染,然而有學者報告多達85%的患者會有發熱。
3、口腔受累和/或粘膜受累可能會非常嚴重,以致於不能吃喝。
4、泌尿生殖器受累的患者常訴說排尿困難或不能完全排空。
5、假如相關的致病因素未消除或又與之接觸可導致疾病的復發,此時可追問出先前SJS或多形性紅斑的病史。
6、典型的症狀:咳嗽,有厚的膿性痰,頭痛,不舒服,關節痛。
體征
1、皮疹:開始是斑疹,以後發展為丘疹、小囊泡、大水皰、風疹塊、或融合性的紅斑。
1)這此皮膚損害的中央可有小胞、紫癜、壞死。
2)皮損如為大水泡可發生破潰和繼發感染。
3)皮損如為風疹性皮損,典型的無搔癢。
4)感染是結瘢和預後不良的原因。
5)雖然皮損可發生於任何部位,但手掌、手背、足底和四肢伸側最常受累。
6)皮損可局限於任何部位,但最常局限於軀幹部。
7)粘膜受累包括紅斑、水腫、腐肉形成、水皰、潰瘍和壞死。
體檢時應注意:體溫、Orthostasis、心動過速、低血壓、意識水平的改變、鼻衄、結膜炎、角膜潰瘍、侵蝕性陰道炎或陰莖頭炎、癲癇發作(Seizures)、昏迷。
病因
病因可能與多種葯物、病毒感染和惡性腫瘤有關。最近研究顯示關相的葯物還包括可卡因(Cocaine)。約一半的病人找不到病因。
1、成人或中年以上人群與葯物與腫瘤顯著相關。
2、兒童與感染顯著相關。
葯物
1)以前超過2/3報告與磺胺類葯劑、苯妥英鈉、盤尼西林治療有關。
2)近期報告超過一半的病人有上呼道感染。
病因學分類
1、感染;2、葯物引起;3、腫瘤相關;4、特發性。
1)感染性疾病:已報告的有皰疹單純病毒、流行性感冒、腮腺炎、貓抓熱、mycoplasmal infection、lymphogranuloma venereum (LGV)、組織胞漿菌病和霍亂。
2)兒童可檢測到Epstein-Barr病毒和腸道病毒。
3)葯物因素包括:磺胺類葯劑、苯妥英鈉、盤尼西林、卡馬西平和巴比妥類有關。2002年發現有病人用過COX-2抑制劑。
4)多種腫瘤和淋巴瘤與本病相關。
5)特發性佔25-50%。
實驗室檢查
1、沒有實驗室檢查能有助於診斷。
2、全血細胞計數顯示白細胞數正常或非特異性白細胞增多,顯著的白細胞數增高可能提示繼發感染。
3、腎功能與尿紅細胞檢查。
4、電解質與其他生化檢查對指導治療有益。
5、臨床懷疑有感染時應做血、尿、創口分泌物培養。
影像學檢查
胸部X線檢查對可疑肺炎的病人有明確診斷作用。
其他檢查
皮膚活檢:表皮細胞壞死,血管周圍淋巴細胞浸潤。
早期病人大多有顯著的液體(通過皮膚水泡),需補充液體與電解質,皮損損害處理與燒傷處理相似。
病人需特別注意氣道、血液動力學的的穩定性、體液情況、創傷處理和疼痛的控制。
治療
主要是支持與對症處理
1)口腔受累:嗽口劑,局部麻醉劑有助於減輕疼痛與進食。
2)皮膚創口面積較大時,需覆蓋含鹽或Burow溶液的敷布。
必須區分基礎疾病與繼發感染,且分別加於治療。停止使用致病的葯物。
根據相關的感染(如皮膚感染和泌尿道感染)選擇抗生素,預防性使用抗生素是不必要的。在早期免疫異常反應明顯時可用大劑量皮質激素,但對全身使用類固醇激素有爭議,一些作者認為可能會增加並發症的發生和增加死亡率。
預防局部僵直痙攣。
相關科室會診:
嚴重病例需請燒傷科專家、整形專家會診,可直接住在內科、重症監護病房、兒科。
眼睛受累者請眼科醫師,有臟器受累者請相關科室會診(胃腸病科、呼道科、腎科等)。
雖然許多形性紅斑的病人可在門診治療,但本病必須住院。未成年人病例必須密切隨訪。
病人必須避免進一步接觸可能的致病因子。
並發症
眼: - Corneal ulceration, anterior uveitis, panophthalmitis, blindness
胃腸道: - Esophageal strictures
泌尿生殖系統 - Renal tubular necrosis, renal failure, penile scarring, vaginal stenosis
肺: - Tracheobronchial shedding with resultant respiratory failure
皮膚: - Scarring and cosmetic deformity, recurrences of infection through slow-healing ulcerations
預後
1)典型的個體在1-2周內恢復,除非發生繼發感染,多數病人恢復後沒有後遺症。
2)繼發感染決定預後,如可發生呼吸衰竭、腎功能衰竭、失明等。
3)15%的病人死於嚴重的並發症。
提醒
1)必須重視本病的診斷,因為早期本病可能是不嚴重的,極易誤診,有相關靶器官或粘膜受累者應考慮本病。
2)應給病人提供密切的隨訪和明確的指導計劃。
3)出院時,應明楚地描述皮膚和粘膜的受累程度,以及其他損害的詳細情況。
⑶ 免疫系統中血液測試出ANA為陽性,這是不是就說明有免疫性肝病
抗核來抗體在多種自身免疫病中均呈不源同程度的陽性率,如系統性紅斑狼瘡(SLE,95%~100%),類風濕性關節炎(RA,10%~20%),混合性結締組織病(MCTD,80%~100%),乾燥綜合症(SjS,10%~40%),全身性硬皮病(85%~90%),狼瘡性肝炎(95%~100%),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95%~100%)等,但經皮質激素治療後,陽性率可降低.抗核抗體在類風濕病人中約有20%~50%IgG型ANA呈陽性,小兒類風濕ANA的陽性率約19%~35%,伴發虹膜睫狀體炎者陽性率高(505~90%),故ANA陽性預示類風濕有發生慢性睫狀體炎的可能.已發現75%類風濕病人有多形核白細胞的特異性ANA或抗中性粒細胞漿抗體(ANCN)可使白細胞核受到破壞.一般將超過95%正常人群ANA水平的數值定義為ANA陽性,對大多數實驗室而言,通常認為IFANA滴度>l:80為陽性。ANA陽性可見於多種臨床情況,除了自身免疫性風濕病(表2>外,還可見於各種原因引起的肝硬化、自身免疫性肝病、腫瘤以及少數正常人尤其是老年人,但在正常人中通常IFANA滴度較低。
⑷ 請專家判斷一下到底還會不會是艾滋病
抗核抗體與艾滋病沒有關系。抗核抗體(antinuclear antibody,ANA)是一組將自身真核細胞的各種成分作為靶抗原的自身抗體的總稱,在多種自身免疫病中均呈不同程度的陽性率,如系統性紅斑狼瘡(SLE,95%~100%)、類風濕性關節炎(RA,10%~20%)、混合性結締組織病(MCTD,80%~100%)、乾燥綜合症(SjS,10%~40%)、全身性硬皮病(85%~90%)、狼瘡性肝炎(95%~100%)、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95%~100%)等。
如果感染艾滋病病毒,首先必須是有感染來源和適宜的感染途徑的(比如與艾滋病毒感染者發生性關系、共用注射器等行為)。如果被感染了,先是血清中艾滋病毒抗原陽性。7~10天後會發生急性感染的症狀,(一般都很輕微和短暫, 像感冒的感染症狀,包括發熱,喉嚨痛,乏力,夜間盜汗和淋巴結腫大,皮膚疹子是十分常見的症狀,二三周後可以恢復正常。) 4~12周後艾滋病毒抗體轉為陽性,而一個月後艾滋病毒抗原水平逐步降低至不能被測及。 然後平均經過7-10年時間的潛伏期,最後進入艾滋病期。
你所說的陰性是艾滋病抗原還是抗體? 目前醫院大多是檢測抗體的,抗體是從4~12周後才會出現陽性的,除非是艾滋病晚期症狀嚴重體內無法產生抗體了,否則都是能檢測出來的。而抗原是感染一開始就有的,到出現抗體後逐漸被中和,當抗體產生的量大到足以全部中和抗原時,抗原在體內的血液中是查不到的,到了潛伏期快結束時,病毒的復制又明顯增多,速度也加快,此時的血清中可再次出現艾滋病病毒的抗原。
⑸ stevens-johnson綜合症是什麼
Stevens-Johnson syndrome (SJS),又稱多形糜爛性紅斑的一型,SJS是由免疫復合物所致的一種過敏性疾病,主要表現為嚴重的多形性紅斑,可累及皮膚與粘膜,包括口、鼻、眼、陰道、尿道、胃腸道和下呼吸道粘膜,SJS是一種嚴重的系統性疾病,甚至有導致死亡的潛在危險。死亡率3-15%。
病損可能持續2-3周,偽膜可引起結瘢和受累器官的功能障礙。食管廣泛受累者會發生食管狹窄。呼吸道的粘膜脫落可誘發呼吸衰竭。眼睛的並發症包括角膜潰瘍和前葡萄膜炎,中至重度的角膜炎或全眼球炎可導致失明,發生率為3-10%。陰道狹窄和陰莖結瘢也有報告,腎臟並發症罕見。